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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赣牧防指办字[2007]6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精神和《赣州市2007年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工作,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确保我县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及认真开展秋季集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秋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各乡(镇)务必提高对秋防集中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牢牢抓住秋季防疫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控工作。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以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链球菌、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坚持以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季集中行动,狠抓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实现“四个100%,四个到位”。即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猪蓝耳病等其它应免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消毒到位,疫情监测到位、检疫监督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建立有效防疫屏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其它疫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三、周密部署,强化措施。
(一)强化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和“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加大免疫工作力度。一是要按乡(镇)、村、户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了解掌握本地畜禽养殖情况;二是根据畜禽养殖状况和免疫流行规律,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免疫实施方案,确定免疫程序;三是根据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的要求,在10月20日前,对所有畜禽进行一次全面集中免疫行动,要重点突破规模养殖场、交通沿线,特别是要突破散养畜禽和边远山区这一薄弱环节,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四是全面实施免疫标识制度,建立免疫档案,免疫证的发放率、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并建立免疫质量追溯制度;五是对漏免、新补栏或超过免疫期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
(二)强化消毒灭源,彻底杀灭疫源。对全县畜禽养殖场、畜牧小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贩运等流通环节要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全面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做到消毒全面规范、彻底,不留死角,消除疫情隐患,严防疫情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提高科学防控水平。一是各地要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检疫协防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了解全县畜禽健康状况;三是要切实建立疫情举报和核查机制。各地要设立和公布疫情举报电话,规范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核实。县举报电话:3339286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一是县农业、商管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格执行准调管理制度,严禁从疫区调运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对逃避和拒绝检疫、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品,要依法从严惩处。从11月1日起,所有进入流通环节的牲畜必须全部佩戴二维码新耳标;二是县农业、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三是要加强九渡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及消毒工作,严防疫情输入。
四、时间安排与要求。今年秋季防疫集中行动时间为:9月1日—10月20日,为期5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9月1日—9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会议等形式宣传秋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准备,使秋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消灭防疫死角,建立有效的动物疫病防疫屏障。各乡(镇)要根据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建立好畜禽免疫台账,储备足够防疫物资。
(二)9月11日—10月10日为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鸡新城疫免疫阶段,做到逐村、逐户、逐栏进行免疫。
(三)10月11日—20日为自查、督查、总结阶段。各乡(镇)要根据秋防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查缺补漏,突破薄弱环节,对已免疫畜禽要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标识的发放要进行造册登记。秋防总结和各种统计报表必须在10月21日前上报。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秋季防疫工作集中行动的领导,落实人员,加大投入,落实足额的防控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疫情监测、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乡(镇)长要切实担负起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指挥、组织、落实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秋防的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防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对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调度秋防进展情况,对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