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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信丰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信丰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疫情监测,积极落实行为干预措施,认真执行国家“四免一关怀”等政策,逐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使我县艾滋病呈低流行态势。但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治工作还相当严峻,为巩固成效,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特制定《信丰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到2010年,我县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装备必要的工作设备。
2、建成覆盖全县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县人民医院性病门诊为全县艾滋病监测哨点,对来就诊的13岁以上的性病求诊者进行HIV抗体检测。
3、完善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建立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对30%以上的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阻断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
4、全县15-49岁人口中,城镇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5、全县科级以上干部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90%以上的乡镇和单位开展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培训。
6、城镇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7、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8、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全县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
9、建立和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接受过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10、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镇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性病监测检测实验室;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开展艾滋病筛查,并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2、全县15-49岁人口中,城镇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全县科级以上干部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95%以上的乡镇和单位开展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培训。
4、城镇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全县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正确使用率达到90%以上。
7、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建立一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8、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县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国家“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交通部门要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放置或张贴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人口和计生、卫生部门要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产前检查、婚前咨询等,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宣传。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公安、司法部门要将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要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建筑、采矿等行业和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职工培训要达到100%。旅游部门要在宾馆饭店做好相应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登记服务台和客房应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新闻单位要在主要媒体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重要宣传活动期间,增加宣传频次。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团体,在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在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的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各乡镇、街道及居委会、村委会,要设立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每个村至少有5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二)大力推广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制定干预工作方案,在重点行业利用同伴教育宣传员深入开展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要在有关公共场所以及高危人群中积极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在公共场所、流动人口集中场所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点),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免费提供相关咨询和检测、产前指导阻断、随访、营养指导等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提供免费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积极倡导并指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
(三)加强临床用血液的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督;要将科学用血纳入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内容,建立、完善临床科学用血评价体系和监督处罚制度,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活动,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自采和自供临床用血。
(四)提高艾滋病医疗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艾滋病治疗措施,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关怀救助
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设立定点医院负责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认真执行艾滋病诊疗技术规范,制定药品管理和治疗信息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对相关人员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要加强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对所有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社会保障和民政部门要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落实孤儿安置和免费入学的政策措施,要将生活困难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和孤老、孤儿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规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
(五)健全艾滋病检测监测体系,完善艾滋病检测监测网络
建立和完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承担国家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任务。卫生、公安、司法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有艾滋病检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手术病人、性病病人等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对应征入伍青年免费实施艾滋病抗体检测;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六)加强性病防治管理
规范性病诊疗服务,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健康教育,将推广安全套作为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内容,加强性病疫情监测点和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艾滋病防治计划,明确责任和任务,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每半年要向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四免一关怀”政策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健全政策和法制保障,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或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打击毒品犯罪、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临床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器官移植等医疗活动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严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三)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艾滋病防治专(兼)职人员队伍,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参与防治干预工作。要努力改善基层艾滋病防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