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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市委、市政府的“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战略,依照《赣州市关于建立和完善贸易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用两年时间使我县首先在政策环境上基本实现与长珠闽地区的对接。到2010年,使我县贸易服务体系与“长珠闽”地区全面对接,实现贸易活动最大限度的便利化。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贸易服务领域的开放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我县贸易服务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外,境内外资本都可以进入我县贸易领域,逐步形成贸易市场主体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贸易格局。
(二)引进和培育商贸企业集团。鼓励我县现有企业与境外公司联合,通过并购、重组、吸收社会资本等形式,建立跨县、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大公司、大集团,使之成为我县贸易龙头企业。鼓励并支持商贸企业集团开展自营出口和代理出口业务,促进我县特色优势产品的出口,提升我县对外贸易的水平和规模。
(三)发展现代流通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通过电子商务推动零售商、批发商或厂商的“商业步骤重整工程”(BPR),实现业务合理化,减少贸易成本。积极推进连锁经营向多层次、多领域渗透,逐步在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等行业建立大型连锁企业,以构建活跃的现代贸易网络。
(四)大力推进信丰脐橙产业化经营。做大脐橙产业,努力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脐橙产业的附加值。鼓励引入国内外有实力的公司解决脐橙冷藏保鲜、深加工、拓展海外市场等薄弱环节。同时,建立一个专门的脐橙批发市场,真正把信丰建设成为发达地区无公害优质脐橙的供应基地。
(五)大力发展具有本县特点的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发展家电、家具、粮油、副食品、水果、建材、摩托车、服装等专业批发市场,形成面向“长珠闽”的赣州南部商业中心。
(六)大力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和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要继续出台优惠政策,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奥信果品批发市场、同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一些乡镇的专业市场的同时,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建立农产品物流中心,投资建设与我县农副产品相适应的各类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超市,使信丰真正成为脐橙、红瓜子、萝卜干、甜玉米、西瓜、商品蔬菜等农产品的重要集散地。
三、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从事贸易服务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化工商登记手续,限期发放营业执照,凡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不设立任何前置审批事项。鼓励各类企业加入各相关行业协会。逐步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现“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登记程序。改革企业审验制度,减免不必要的审验手续和费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凡不利于贸易服务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予以取消。
(二)落实国民待遇原则。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新设立企业和老企业扩张规模,在行政许可、政策优惠等方面一视同仁。除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外,任何部门不对进入或外销的商品设立限制门槛,也不制定超越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对县内外不同所有制企业和商品实行国民待遇,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
(三)搞活农产品贸易。以“珠三角”为目标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培植绿色市场,宣传绿色标准,提倡绿色消费。积极培育和扶持农村流通组织,对从事流通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和优惠。在不改变各种涉农资金性质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用于扶助农产品流通。由政府组织协调,社会资本参与,在“珠三角”建立若干个农产品专销点,使之成为打开市场的“桥头堡”。
(四)设立对外贸易扶助基金。采取财政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向上争一点的办法,设立对外贸易专项扶助基金,奖励外贸企业做大基数;扶持企业搞好技术研发、参加国内外商展;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解决企业借贷问题。
(五)加强贸易服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贸易流通的网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布局贸易所需的用地用房。运用现代商圈理论,搞好区域内的贸易服务网点和业态布局规划。借鉴国内外经验,在大型网点建设方面引入审核、听证制度,引导现代贸易健康有序地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个人、企业及外资参与各类贸易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对各类专业市场、物流中心和仓储式大型超市的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各项费用按我县下限标准征收。
(六)加快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和规范中介组织,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健全各类农产品协会、生产资料协会、服务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各类行业协会以“服务、代表、协调、沟通”为职责,真正实现“政会分离”,按市场规律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帮助中介机构完善协调、培训、策划、信息交流等功能,发挥其在推动行业发展和行业自律中的积极作用。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进出信丰市场、关系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商品,加大查验力度,坚决打击经营各种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确保各类商品市场安全有序地发展;制定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交易主体各方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确保市场交易规范、有序地进行。
(八)改善政府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合作,提高检查效率,减少检查次数,对同一种检查项目,实行一个单位检查,避免多家重复检查。规范检查程序,推行人性化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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