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信丰7月10日电 为着力解决好农村党员发展难的问题,近年来,江西省信丰县建立了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分别明确乡镇党委、党委书记、村党支部、村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农村党员的职责,形成县抓乡镇、乡镇抓村、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追究制。
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推行乡镇干部挂职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专抓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在回乡创业青年、新农村建设积极分子和优秀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对年度未发展党员的村,县委组织部建立台帐,进行重点调度、黄牌警告、“销号”整改;对有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的乡镇,县委将对该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免谈话;对发展党员工作设置障碍,有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支书,乡镇党委对其免职处理。该项制度实施以来,该县正平镇、古陂镇两名压制村民入党,且两年未发展一名党员的村支书被免除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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